泸水市开展2020年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检查活动
为全面摸清泸水市执法状况,总结执法经验、教训及存在问题,进一步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在全市贯彻执行情况及执法社会效果,研究探索如何建立和完善执法监督体制,促进“依法治市”工作的开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中共泸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执法协调小组在全市开展2020年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检查活动。
近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对泸水市林业和草原局进行实地检查,拉开了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检查活动的序幕。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有关制度文件、调阅行政处罚案卷、实地检查执法人员执法情况等方式重点检查泸水市林业和草原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疫情期间对非法捕杀、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执法社会效果情况以及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的成效情况。检查组结合发现的问题对泸水市林业和草原局进行了现场反馈,提出了改进建议。
下一步,检查组将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行政执法单位进行实地抽查检查,检查时间持续到10月底结束。检查内容包括通用法律法规和本部门负责执行的有关专业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落实情况、“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部门法制机构设置情况、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情况、罚没款物、收费(含保证金)等是否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是否有截留、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行政执法情况、落实执法人员培训制度情况、执法人员是否熟悉相关业务及有关法规等情况。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对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明确详细要求,对改进执法行为提出整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