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召开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推进会
2020年11月6日下午,省农业农村厅召开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推进会,副厅长王平华出席会议并做部署讲话。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农业法治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成效经验,分析当前农业综合执法改革面临的形势任务,全面部署下一阶段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会上,全省各州(市)农业农村局重点围绕本地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法人登记注册情况,执法职能剥离和工作承接情况,“编随事走、人随编走”落实情况,综合执法实现集中办公、统一办案、规范执法情况,执法装备、设施条件、办公场所及罚没有毒有害物品堆放场所保障情况五个方面进行了交流发言。会议坚持问题导向,既肯定了一年半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取得的成果,又全面分析查找了当前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过程中存在的典型性和倾向性问题。会上,王平华和法规处处长陆金全逐一对各州(市)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情况和执法工作情况进行了交流点评,对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进行了对策分析。最后,王副厅长就如何深入推进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
会议强调,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完善乡村治理体系的迫切需要,是加快农业农村部门职能转变、提升农业执法监管能力的重要举措,是解决农业执法队伍多头分散、执法缺位越位、监管力量薄弱等主要问题,建立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业执法体系的根本举措,是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必须始终坚持不动摇。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深入领会、理解和把握党中央全面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精神,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以时不我待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奋力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倒排期限、挂图作战、集中攻坚,实现今年年底前所有执法机构印发“三定”方案、编制划转到位、人员调整到位、独立法人执法、队伍规范运行,全力抓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早日落地见效,更好地服务“三农”全局,更好地发挥农业综合执法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保障作用。
16个州(市)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法规科、综合执法科、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要负责人,厅机关相关处室、厅属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会议还邀请省农业农村厅法律顾问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