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净土保卫战取得积极成效
11月26日,记者从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来,云南省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原则,按照“打基础、建体系、守底线、防风险”工作思路,着力摸清底数、强化监管、推进试点,净土保卫战取得积极成效。全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有效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
自2017年起,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和安排,云南省对全省不同类型、不同区域的1683万亩农用地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摸清了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对全省3034个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地块)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掌握了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的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
以全面推进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为着力点,深入推进实施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土壤污染重点单位监管、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和环境整治、化肥农药使用零增长行动等一系列防控工作,从源头上阻断土壤污染物的迁移。截至目前,全省已建立1343家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完成国家下达云南省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12%的目标;完成274家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整治任务;完成全省185个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全省测土配方施肥推广覆盖率达91.2%,连续3年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
为加快推进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依据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成果,全力推进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治理修复等工作。全面完成了129个县(市、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面积达到1031.2万亩,完成国家下达云南省的目标任务。
以保障人居环境安全,防范人居环境风险为目标,强化联动监管,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省级生态环境、工信、自然资源和住建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污染地块开发利用联动监管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联动监管的通知》,依法加强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开发利用联动监管。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相关规范,共同建立了全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效果评估报告审查管理体系。开展全省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现场检查和污染地块开发利用情况摸底调查工作,推动污染地块安全利用核算工作。建立了建设用地调查名录、风险评估名录、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以及对应3个名录移出的“三清单”。基本完成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空间信息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汇总,实现“一张图”管理。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国家下达的目标要求。
在深入探索中,云南省着力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先试。目前,个旧市省级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全省15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果,初步形成了一批经济有效、可推广应用的土壤污染修复、风险管控措施及模式,为在更大范围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奠定技术基础。
立足“十三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所取得的积极成效,“十四五”期间,云南省将突出依法治土、科学用土、精准治污。持续强化土壤污染防控,全面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深化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科学、精准打好升级版的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记者 胡晓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