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 4月1日起对不同类型纳税人分批次办理退税
云南网讯(记者 段晓瑞)4月1日,省政府新闻办在昆明举行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八场发布,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负责人围绕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进行解读,并就增值税留抵退税、减征“六税两费”等回答记者提问。
省财政厅负责人介绍,此次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产业结构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的一个关键举措,主要聚焦制造业等行业发展、小微企业发展、鼓励企业研发创新、支持困难行业纾困和民生保障4个方面。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以及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其存量留抵税额;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将地方“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大到全部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政策执行至2024年底;继续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施力度,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延续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暂停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预缴增值税,免征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出租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在以往年度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又有了新的拓展和延伸,体量上更加突出规模性,导向上更加突出连续性,方式上更加突出精准性。”省税务局负责人介绍,税务部门将对符合退税减税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底数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有针对性地适时开展多轮次答疑解难辅导,确保对税费优惠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留抵退税是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近期,财政部下达我省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专项资金186.92亿元,已全部分解下达到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为落实好留抵退税政策提供保障。省财政厅正与相关部门研究细化相关管理办法,确保留抵退税专项资金足额精准流向符合条件的企业。
据悉,4月1日起,我省将针对不同类型纳税人分批次办理退税,4月30日、6月30日前集中办理微型、小型企业存量留抵退税,9月30日、12月31日前,集中办理中型、大型企业存量留抵退税,同时进一步精简退税流程,实现全链条电子化退税,做到申请即办、高效退税。此外,我省按照国家规定的最高上限,即50%幅度对小微企业减征“六税两费”,预计我省将有135万余小微企业从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