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首创财产查控期限提醒机制
为防止控制在案财产失控漏管,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创新建立了“自律和他律”双管齐下的财产查控到期前续控提醒机制。
“自律”就是执行立案时每个案件同步增设一张《执行案件查冻扣财产期限提醒表》,一是将本案所有涉及被执行人名下已被查封、冻结的财产类型(房屋、林权、股权、车辆等)、查封期限等予以“表格式、菜单化”归集、亮化管理,有效解决了涉案财产查封回执分散和查封期限多头查找的难题;二是有效解决了承办法官查询案件查封情况以及及时续封续保的现实需要。“他律”就是加强对土地使用权、房屋以及银行账户存款等财产查封、冻结后的“后半篇”管理工作,不是查封了就等于完事了,要求承办团队在财产控制措施完成后或结案时及时将查封、冻结等裁定书送达当事人并明确告知当事人查封、冻结的起止期限以及逾期申请续封续冻的不利后果。
裁定书赋予了申请人至少于查封、冻结到期之日十五日前书面申请采取续控措施的权利和责任,让时间、精力充裕的当事人参与进来,督促其在查封、冻结到期届满前及时提醒承办人办理续控手续,最大程度避免财产漏管失控引发的失职、渎职、国家赔偿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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