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召开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近日,中共怒江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会议、云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总结2021年以来全面依法治州工作,安排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目标任务。州委书记、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主任纳云德出席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全州依法治州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怒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怒江建设体系不断健全、地方立法有序实施、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速、司法体制改革有序推进、法治社会基础不断筑牢,为怒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综合满意率不断提升。
会议要求,全州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确保全州依法治州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会议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全力以赴推进法治怒江建设各项工作。要坚持立法为民,切实提升立法质效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各级政府依法行政能力。要深化政法领域改革,全面提升司法公正高效权威。要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会议强调,党政“一把手”要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各协调小组、州委依法治州办和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职,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推动法治怒江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