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景谷县法院:四项措施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
普洱市景谷县法院:四项措施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
普洱市景谷县人民法院永平法庭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始终把“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融入人民法庭建设,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形成了“解纷高效、服务便民、治理有为”的工作新格局。
坚持党建引领,挥好司法为民“指挥棒”
按照“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支部建在庭上”“党小组建在审判团队上”的要求,设立永平法庭党支部,着力打造一支全党员型法官团队,开展“强党建 融治理 创枫桥”党支部机关书记特色项目工作,强化党对审判工作的引领,突出党员法官的模范带头作用。一是创建“党建+婚姻家事审判机制”,2022年以来受理婚姻家事类案件133件,结案110件,结案率83.4%,已结案件调撤率84.70%;二是创建“党建+多部门营商环境调处机制”,受理融资租赁、买卖合同、金融借款、劳务合同等16类涉营商环境商事纠纷188件,结案158件,结案率84.04%。其中,涉人数众多扶贫项目系列案60件,该系列案已调解、撤诉52件,判决6件,在办2件。该批系列案经委托勐班乡综治办调解10件,取得较好示范效果;三是创建“党建+特色法治宣传机制”,永平法庭党支部带领全庭干警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延伸司法职能,开展法治宣传6次,依托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社会治理职能得到充分发挥。为重大决策、矛盾纠纷调处提供法律意见,积极助力所在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强化党性教育,确保公正廉洁司法,近三年无干警违纪违法事件。
坚持司法为民,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
进入新时代,基层治理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基层治理工作面临社会组织和经济业态多样化,利益格局和矛盾纠纷多样化、价值需求和诉求方式多样化以及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治理工作复杂、反复、多层次等,在这个背景下,永平法庭不断适应新形势、满足新需求:一是深化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延伸便民服务。推动智慧法庭建设,依托信息技术,贯通大厅、热线、网络、移动端全诉讼端口的“智慧诉讼服务”新模式,全面应用“移动微法院”、“便民服务一体机”、“集约送达平台”等,打通当事人身份认证通道,形成网上引导、立案、交退费、查询、咨询、阅卷、保全、庭审、送达等一站式服务。2022年以来,共计网上立案129件,网上调解150件,利用集约送达平台送达诉讼材料案件287件。开通对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及涉企案件绿色服务窗口,即时对相应当事人进行诉讼指导。实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案件速裁率79.87%,速裁、快审平均审理期限20.38天,无一年以上未结案件。二是打通“就地解纷”通道,永平法庭统一归口管辖碧安、勐班、半坡、永平四个乡镇的民事案件,受案辖区面积大、人口多,交通不便。为方便群众诉讼,打破群众诉讼距离屏障,永平法庭在“服务”二字上下功夫,推行上门立案、网上立案,打造田间法庭、集市法庭,开展巡回审判,就地立审调执,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法官多跑腿,群众少操心”。2022年来,受理四个乡镇民事案件(含诉前调解及司法确认)367件,上门立案20件,巡回审判126件。
狠抓诉源治理,主动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法庭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和乡村振兴工作总体格局,按照《永平镇矛盾纠纷化解年》《永平镇政法系统“法治进乡村”大宣传活动方案》的要求,积极融入基层治理大格局。联合辖区单位、村组、社区挂牌建立4个非诉矛盾纠纷调解中心,68个非诉矛盾纠纷调解点,有效促进矛盾纠纷在基层化解。2022年万人成诉率为0.24%,在案件范围不变情况下,收案同比减少12件。全面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辖区村组100%入住调解平台,将“无讼”理念贯穿纠纷调解全程,充分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平台在线解决纠纷。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指导,共开展业务指导培训7次,特邀调解员调解成功经司法确认案件17件。用心、用情、用力,力求把矛盾纠纷消化在诉前,化解在萌芽状态。
加强协调联动,打好司法为民“组合拳”
突出抓好参与基层社会综合治理机制建设,加强与乡镇综治办、林业服务中心、派出所、交警中队、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村委会的协同,凝聚多元化、全方位调解合力,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方便群众诉讼,降低诉讼成本。注重延伸司法职能,依托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积极助力所在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为重大决策、矛盾纠纷调处提供法律意见。与永平镇交警中队签定《枫桥式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联动实施方案》,与永平派出所举行联动应急演练1次,参与辖区政府组织的法治宣讲、法治进乡村等活动10次,在婚姻家庭案件、涉案众多的系列案件风险联防联控取得实效,化解有重大风险隐患婚姻家庭案件4件,参与驻地辖区永平镇风险案件化解4件次,形成了社会治理工作共建、成果共享的良好态势,为辖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