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人大常委会四举措全面提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质效
近年来,迪庆州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决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积极拓展备案范围,规范审查方式,增强纠错刚性,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推动依法治州提供有力法治支撑。
夯基础,积极探索完善机制。迪庆州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备案审查工作,2020年8月修订实施了《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将修订完善州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列入了2023年度工作要点,相关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健全完善备案审查工作体系,探索建立迪庆州人大常委会内部专工委初审与社会建设和法制工作委员会终审制度,严格按照制度流程进行备案审查,确保备案审查工作的协调和统一。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的跟踪落实制度,及时掌握了解备案审查进度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抓落实,强化审查严格把关。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密切衔接联系,进一步明确备案范围和要求,督促其依法、及时、规范做好报备工作,做到有件必备。加强和改进备案审查工作,指导和规范迪庆全州人大系统备案审查工作,不断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和效率,坚持每年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注重与立法工作的及时衔接,加强法规衔接,维护法制统一,确保备案审查工作的科学性和先进性。依法开展备案审查业务工作,截至目前,迪庆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共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12件,先后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3次,共清理州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性法规13份,州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65份,有效维护了国家法制统一。
重规范,着力提升审查质量。纠错是备案审查的目的和保障,迪庆州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和法制工作委员会依法审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备案审查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严格执行备案审查的程序,保障备案审查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谨性。在开展依职权审查、依申请审查、移送审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对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审查。认真处理备案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相关单位交换意见,及时进行纠错整改,总结归纳,真正做到有错必纠。2023年5月19日,根据审查情况,对相关部门备案规范性文件《迪庆州通信设施迁改管理补偿办法(暂行)》中存在的问题,召集相关单位召开审查意见沟通会,统一意见、达成共识、纠正错误,促使备案审查工作刚柔并济。
促提升,提高工作能力水平。坚持以专题学习培训、审查案例研讨、座谈交流、专题调研等方式,着力提升整体备案审查工作水平。召开迪庆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业务培训会,着力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严格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公开工作,在迪庆人大网站开设规范性文件公开栏目向全社会公开发布,确保摸清规范性文件底数。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信息化硬软件建设,认真学习省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的操作规程,主动请教学习信息平台的操作使用方法,并积极推广和运用云南省人大地方立法和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开展网上数据收集、网上备案、网上审查,为备案审查工作效率性和准确性提供强有力的信息化基础。
下一步,迪庆州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沟通协调,准确把握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关键环节和重点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能力水平,为全面推进迪庆州民主法治建设,实现迪庆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