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发布16条重点措施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全面推动绿色发展
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发布《云南省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16条重点措施》,从健全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深入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等6个方面提出16条具体要求,进一步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全面推动绿色发展,在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上取得新进展。
《措施》明确,将编制“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专项规划,制定《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实施细则,加强地方标准的编制和修订,不断健全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持续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全力以赴高水平办好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推进森林云南建设和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一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全面推进国家公园创建,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强化环境污染防治,确保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稳居全国前列,保持九大高原湖泊水质稳定向好,地表水水质持续改善,做好长江十年禁渔和赤水河流域保护,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创新研发和成果转化。
为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深入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措施》提出,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编制云南碳达峰行动方案,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落后低效过剩产能淘汰,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绿色能源战略与绿色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编制“十四五”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努力打造千亿级环保产业;启动景谷林产工业园区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深化政金合作,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绿色环保企业发展。
《措施》指出,持续推进美丽县城、特色小镇建设,深化美丽城乡建设示范,持续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启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全面推进美丽城乡建设。(记者 段晓瑞)
《措施》明确,将编制“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专项规划,制定《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实施细则,加强地方标准的编制和修订,不断健全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持续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全力以赴高水平办好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推进森林云南建设和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一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全面推进国家公园创建,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强化环境污染防治,确保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稳居全国前列,保持九大高原湖泊水质稳定向好,地表水水质持续改善,做好长江十年禁渔和赤水河流域保护,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创新研发和成果转化。
为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深入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措施》提出,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编制云南碳达峰行动方案,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落后低效过剩产能淘汰,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绿色能源战略与绿色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编制“十四五”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努力打造千亿级环保产业;启动景谷林产工业园区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深化政金合作,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绿色环保企业发展。
《措施》指出,持续推进美丽县城、特色小镇建设,深化美丽城乡建设示范,持续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启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全面推进美丽城乡建设。(记者 段晓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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