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进企业
本网讯 通讯员 陈克瑶 宁 珏
10月15日,由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洱源分局联合组织开展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走进位于洱源县的大理洱宝实业有限公司,围绕“生态环境法制宣传和服务,推进生态文明法治建设”主题,开展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和“一对一”法律帮扶活动。活动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增强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法制观念,促进企业绿色发展。
活动采取专题讲座与法律服务相结合、现场咨询与发放资料相结合、座谈交流与实地参观相结合形式进行。
在法律法规专题讲座中,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法规与标准处负责人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密法制观”为主题,围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主要论述、科学内涵、理论渊源,以及理解和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密法治观的着力点等内容,为现场的企业家和公司员工进行了深入阐述和详细解读,授课主题鲜明,立意深远,对于企业和员工进一步准确理解和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具有重要意义。
讲座还邀请了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武冬秀律师以《企业的环保法律责任》为主题进行了授课,深入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生态环境法律法规,阐述了企业的环保主体责任,对企业经营过程中环保民事、行政和刑事法律责任进行了详细分析,倡导企业做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遵守者、生态文明建设的践行者。
讲座后,组织开展了“一对一”法律帮扶活动和环境宣传活动,为大理洱宝实业有限公司员工发放了《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知识问答》《生物多样性宣传手册》《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等相关资料,以及环保袋、环保帽等宣传品。
随后,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了由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洱源县人民政府、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洱源分局、以及大理洱宝实业有限公司参加的座谈会。座谈会上,认真听取了企业在经营中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和经验做法,征求了企业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就进一步帮助企业解决好污水处理、新排污许可证办理等方面问题与企业代表进行了交流,并向公司赠送了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方面书籍。
此次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和“一对一”法律帮扶活动,进一步提升了企业和员工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畅通了政府与企业间的“绿色通道”,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法律服务,对于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共识,助力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链接:大理洱宝实业有限公司
云南大理洱宝实业有限公司始创于1995年,是集梅子、木瓜、核桃基地建设、产品研发、销售为一体的现代化企业。公司成立20多年来,先后被农业部认定为“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创新机构”,被国家林业局命名为“全国经济林产业化龙头企业”;被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授予“云南省农业产业化经营优秀龙头企业”“云南省政府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20佳创新企业”,被认定为省级农业、林业重点龙头企业;被省科技厅等部门认定为“云南省农产品深加工科技型企业”“云南省创新型试点企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被省、州、县评为“扶贫明星企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