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召开《民法典》专题宣讲视频会
近日,省农业农村厅开展《民法典》专题宣讲活动,特邀云南省《民法典》巡回宣讲团第一宣讲组组长、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于定明教授为全省农业农村系统进行《民法典》专题宣讲,全省农业农村系统通过视频组织收看。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李国林(正厅级)主持《民法典》专题宣讲活动。
于定明教授结合农业农村工作特点、广大干部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从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等框架结构,择选部分内容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切实让广大干部职工感受到《民法典》出台的重大意义。参会人员普遍反映,宣讲内容丰富、见解独到,全面系统、重点突出,严谨准确、通俗易懂,既有理论阐释、又有实践指导,既有历史回顾、又有现实分析,使大家对《民法典》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和理解;对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学习实施《民法典》,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会议强调,全省农业农村系统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宣传《民法典》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决定》,充分认识《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切实把学习好、宣传好、实施好民法典作为当前和“十四五”时期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好抓实;领导干部要在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上走在前、作表率;要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好《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迅速兴起《民法典》学习宣传高潮,确保《民法典》在农业农村系统全面有效贯彻实施;要将《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与农业法治建设相结合,增强贯彻《民法典》的自觉性、主动性,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为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推动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督查专员、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厅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厅属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主会场参加会议。会议在省农业农村厅设主会场1个,在各州(市)、县(市、区)设145个分会场,共6000余人参加了民法典宣讲视频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