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宣讲进金融企业
本网讯 通讯员 罗军勇 李希婷
2020年12月16日,江城县财政局组织信用社及大地保险等十几家单位代表参加江城县金融机构业务骨干培训会议,江城县司法局局长苏大江同志受邀请为参会人员就《民法典》颁布的重大意义及其精神内涵进行了专题讲授。
苏大江在会上结合金融机构的工作实际,重点阐释了民法典中抵押权和质权的相关法条。首先重点为大家解释了民法典第395条中抵押财产的范畴,特别是现实中存在的林地抵押风险防控等风险。同时结合相关法条对现实中存在的一物多抵等恶意骗贷行为进行了解读,提醒抵押权的成立依据为“动产是交付生效,不动产是登记生效”等关键点,并强调面对用房产抵押的借款人,金融部门要记得把房产证拿去不动产中心进行登记 。
最后,苏大江强调,金融机构尤其是金融机构的法务部门、风险防控部门应该加大对《民法典》的学习力度,尽快熟练掌握民法典精神,与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融会贯通,最大限度地规避金融风险,切实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
参会人员纷纷表示将加大对《民法典》的学习和应用,用法律武器指导好工作,让江城县金融行业高效有序运行,为江城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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