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印发《关于加快乡村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就业的实施意见》
近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乡村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就业的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快乡村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就业的实施意见》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产业扶贫的部署,加快我省乡村产业发展,拓宽农民就业渠道,促进贫困群众稳定脱贫和农民持续增收,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型三化”产业发展方向,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以农民为主体,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把依托农业农村资源发展的二三产业尽量留在农村,把产业链延伸的增值收益和就业创业机会尽量留给农民,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坚实基础。到2020年,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取得积极进展,农林牧渔业增加值达到2800亿元以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率达到60%,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3000元以上。到2025年,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生产、经营体系初步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农民就业质量显著提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二、发展重点
(一)做大做强特色种养业。着力构建“8+N”农业产业体系,到2020年高质量建设20个“一县一业”示范县、20个“一县一业”特色县和3000个以上“一村一品”专业村。茶叶产业:重点抓好古茶树、有机茶基地、龙头企业及名茶庄园、普洱茶可追溯体系、普洱茶地理标志、茶名牌培育、茶全产业链等建设,到2020年、2025年(下同)综合产值分别达到1000亿元、1400亿元以上。花卉产业:提升斗南花卉交易中心,推广绿色高效种植模式,建设现代花卉种植园,综合产值分别达到750亿元、1100亿元以上。蔬菜产业:坚持错季化、外向型发展,优化品类结构,打造全国“南菜北运”和“西菜东运”基地,综合产值分别达到1000亿元、1300亿元以上。水果产业:发挥熟期优势,提升优势果品,建设全国高端水果基地,综合产值分别达到600亿元、1200亿元以上。中药材产业:以三七、重楼、石斛、天麻、灯盏花等为重点,发展中成药生产、天然药物提取等,综合产值分别达到1100亿元、1800亿元以上。肉牛产业:抓好云岭牛等良种推广和规模化养殖,打造全国生态肉牛生产基地,综合产值分别达到1000亿元、1100亿元以上。深度开发核桃产业,稳定发展澳洲坚果产业。促进咖啡产业精品化发展,打造区域咖啡交易中心、定价中心、价格指数发布中心。大力推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甘蔗、橡胶、渔业、蚕桑、马铃薯、食用菌等产业提质增效。
(二)提升农产品加工业。深入实施绿色食品加工业三年行动计划,打造县域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农户改善储藏、保鲜、烘干、清选分级、包装等设施装备条件。引导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农户联合建设原料基地、初加工车间等,建设一批“农字号”产业强镇。发展主食加工业,加强天麻、铁皮石斛等食药同源食品和三七等功能性食品开发应用。
(三)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加快“林业+产业”融合发展,推广林果、林禽、林畜、林菌、林药、林蜂、林菜等立体开发模式,发展油茶、板栗、花椒、油橄榄、仿野生药材等特色经济林。推进竹编、竹筷、桉叶油等林产品初级加工,发展人造板、竹浆造纸、松香松节油、木竹地板、木竹家具等精深加工。到2025年,全省林草业总产值比“十三五”末翻一番。
(四)壮大农村劳务产业。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与易地扶贫搬迁,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结合起来,就近吸纳农民务工。加强沪滇、粤滇劳务协作,扩大向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的劳务输出。加大援企稳岗力度,依法落实“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推进沾益区等15个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试点建设。开发村级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贫困家庭劳动力。
(五)做精乡村休闲旅游业。加快建设美丽县城、美丽乡村、美丽公路、美丽河湖,打造乡村健康生活目的地。围绕大滇西旅游环线、沿边跨境旅游经济带、昆玉红旅游文化产业经济带建设,培育一批高A级品牌旅游区、旅游小镇和休闲乡村。全面建设373个边境小康村。推广“一部手机游云南”,发展乡村旅游线上营销、线下体验。推行“明厨亮灶”工程,打造乡村放心餐饮。
(六)提升民族特色手工业。以东川区、会泽县、个旧市、石屏县等为重点区域,发展斑铜、斑锡、乌铜走银等金属工艺品产业。以丽江市、香格里拉市、鹤庆县等为重点区域,发展银器及银饰工艺品产业。以剑川县、腾冲市、开远市等为重点区域,发展木雕根雕产业。以建水县、华宁县、易门县、香格里拉市、勐海县等为重点区域,发展陶工艺品产业。坚持保护和开发并重,稳妥发展景观建筑石、砚台、雕刻等石材产业。创新发展民族扎染刺绣产业。
(七)培育农村电商产业。加快数字乡村建设。发展“一村一品一店”,推进乡村产品网上销售。鼓励各地区在大型电商平台建设地方特产馆。推广绿色产品电子身份证。推进“信息进村入户”、“电子商务进农村”、“益农信息社”等工程,建设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点。
(八)培育乡村新型服务业。通过购买服务、以奖代补、先服务后补助等方式,支持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开展农资供应、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烘干收储、技术培训、产品营销等生产性服务。改造农村传统小商业、小门店、小集市等,发展批发零售、养老托幼、环境卫生等生活性服务业。
三、推进路径
(一)实施市场主体培育工程。实施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招商行动,引进投资10亿元以上的农业企业,打造销售收入过亿元的农业“小巨人”。到2020年、2025年,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分别达到900家、1100家以上。提升农民合作社质量,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鼓励国有企业和平台公司参与乡村产业发展。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冷链物流、电子商务、普惠金融等服务。发展农村劳务合作社。引导工商资本到乡村投资兴办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产业。
(二)实施基础设施改善工程。大规模推进农田水利建设,到2020年、2025年,全省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分别达到2400万亩、3400万亩以上。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实施“百兆光纤进乡村”工程。加强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建设一批乡村新型商业中心,到2020年实现县级物流集散中心、乡镇物流服务站全覆盖,建制村物流服务点覆盖率达到60%以上。
(三)实施载体平台搭建工程。高标准建设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推进思茅区、开远市、芒市、元谋县等地现代农业产业园和玉溪市、马龙区、大理市、弥勒市等地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高质量发展。加强农业科技园建设。加强茶叶、花卉、果蔬、咖啡、中药材等要素市场建设,高水平建设云南绿色食品国际合作研究中心。
(四)实施产业融合发展工程。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县建设和先导区创建。推进种植业与林牧渔业融合,发展稻渔共生、林下种养等。推进农业与加工流通业融合,发展中央厨房、会员农业等。推进农业与信息产业融合,发展数字农业、智慧农业。
(五)实施科技创新引领工程。围绕优势产业,组建技术团队和工作专班,实行1个产业有1个技术团队、1套技术支撑方案。推进绿色高产创建,推广优质专用品种和节本降耗、循环利用等技术模式。研发推广适宜山坡地、小块地作业的中小型农机装备。抓实抓好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和科技特派员制度,打造一批“星创天地”。
(六)实施农民素质提升工程。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载体,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教育。强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依托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等,开展农业专业中高等职业教育。实施农民终身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每年认定一批省级技能实训基地。实施“十万能工巧匠”、“十万回乡创业就业能手”工程。深化新型学徒制培训,推进校企合作。
(七)实施特色品牌建设工程。坚持每年评选“10大名品”和绿色食品“10强企业”、“20佳创新企业”。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管理,到2020年全省“三品一标”农产品达5000个。加大对鹤庆银匠、剑川木雕匠人、华宁陶匠、昭阳建筑工、临沧家政、云嫂等劳务品牌的宣传推介力度。
(八)实施市场推广营销工程。加快建设一批以京津沪、粤港澳大湾区、东盟等区域为重点的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以“一部手机云品荟”为抓手,培育知名电商农产品销售大户。支持各地区建立扶贫产品目录,做到统一规格标准、扶贫标识、组织营销。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发挥北京云南特色农产品展示中心、上海云品中心、广东东西部扶贫协作交易市场等作用。建设高原特色农产品“海外仓”和昆明免税店。加强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建设,开通一批农副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
四、政策支持
(一)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投入保障,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收益,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乡村振兴。加强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确保不低于30%的比例用于产业项目。创新财政支持方式,采取资本金注入、贴息、以奖代补、先建后补、风险补偿等方式,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按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产业发展基金。落实农产品初加工和农民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就业补助政策。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广运用“一部手机云企贷”。规范扶贫小额信贷管理,对符合贷款条件且有贷款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能贷尽贷。在贫困户自愿的前提下,可采取合作发展方式,将扶贫小额信贷资金用于有效带动贫困户的产业。引导县域金融机构将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重点支持乡村产业。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扩大农业农村贷款抵押物范围。
(三)加大用地保障力度。实行差别化用地政策,产业发展用地涉及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予以优先保障,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落实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优惠政策。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可以预留不超过5%的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零星分散的单独选址农业设施、乡村旅游设施等。对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进行农产品加工、物流仓储、产地批发市场等项目或用于发展小微创业园、乡村旅游、电子商务等产业的县(市、区),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开展县域乡村闲置集体建设用地、闲置宅基地、村庄空闲地、厂矿废弃地、道路改线废弃地、农业生产与村庄建设复合用地及“四荒地”等土地综合整治,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四)加大人才保障力度。鼓励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实用人才等领办创办企业、合作社等。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计划。通过本土人才回引、定向培养、统筹招聘等方式,为每个村培养1-2名致富带头人。支持科技人员以成果入股农业企业,健全科研人员校企、院企共建双聘机制,实行股权分红等激励措施。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树牢“一切工作都要靠抓落实”的意识,把各项任务抓紧抓好。农村工作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支持乡村产业加工设施装备改造升级。财政、税务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落实减税优惠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农民技能培训、就业服务。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大用地保障力度。科技部门要从项目平台、成果转化、人才引进等方面加大支持。商务部门要积极完善乡村流通体系。文化旅游、林草、供销等部门要推动本领域乡村产业发展。投资促进部门要做好农业招商。市场监管部门要推进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其他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提供有力保障。
(二)强化县域统筹。合理规划乡村产业布局,形成县城、中心镇、中心村分工明确、功能衔接的格局。积极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用好沪滇、粤滇扶贫协作和万企帮万村平台,力争每个贫困村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一个扶贫车间。全面推进“一网通办”、推广应用“一部手机办事通”。
(三)强化利益联结。推行“公司+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发展订单农业,支持保底价收购、土地入股、资金入股、利润分成、保底分红等合作方式。建立完善农业龙头企业绑定专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绑定农户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对于财政支农项目投入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地区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允许将受益权量化给贫困户。
(四)强化农村改革。推进完善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的政策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县乡流转服务平台。稳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五)强化风险防范。健全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认真分析产业发展的市场空间,建立信息监测机制。加强就业形势研判,做好劳动保障监察,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六)强化基层党建。探索在产业相近、地域相邻、资源互补的行政村之间组建联村党委或党总支。鼓励村“两委”班子成员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双向进入、交叉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