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22年跨两代人的纠纷一朝彻底化解 最高检发布检察听证典型案例--法制网
- 持续22年跨两代人的纠纷一朝彻底化解 最高检发布检察听证典型案例
- 发布时间:2021-06-10 17:35 星期四
-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斌 见习记者 杨佳艺
不服刑事处罚,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检察机关找准症结后召开公开听证会,促成当事人息诉罢访;草场使用权纠纷,持续22年、跨两代人,检察机关用心用情办案,经过长达7个小时的草场听证会,双方终于达成共识……
6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二批检察听证典型案例。展现了检察机关在依法办理各类案件过程中,通过组织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释法说理,用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用精准履职深化司法民主公开的生动实践。
找准症结组织听证
【办案经过】陈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手续的情况下,陆续砍伐林木,采伐的林木活立木蓄积为41.6立方米。2015年3月,陈某被公安刑事拘留,之后被取保候审。2015年6月,检察院指控陈某犯滥伐林木罪提起公诉。庭审中,陈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无异议,但辩称自己砍伐的林木不属于国有林,自己有林地经营权证,不属于滥伐,不构成犯罪。经核查,法院对其辩解理由不予采信,以滥伐林木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陈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陈某仍不服,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2020年10月,陈某向云南省普洱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普洱市检察院承办人做实做细阅卷工作,找准案件症结所在:陈某砍伐的林木权属存在争议,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林木权属确权之前,擅自砍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仍然应以滥伐林木罪论处,两审法院认定陈某犯滥伐林木罪符合法律规定。但裁判文书将该林地表述为“国有林”,表述不准确。
征得申诉人同意后,普洱市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原县林业草原局工作人员)、特约检察员(原县林业草原局副局长)、人民监督员、社区书记等担任听证员。听证会上,陈某充分表达了申诉理由和请求,原案公诉人阐述了本案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听证员专业解读,打开当事人心结:认识到即使是在自家农田上砍树,没有办理采伐许可证也属于违法。
听证员评议后一致认为,原案裁判定罪无误。听证会后,陈某对普洱市检察院作出的不支持其申诉理由的《刑事申诉结果通知书》表示信服,并在宣布笔录上写下“我同意息诉罢访”。
【典型意义】找准病根才能开出良方。检察机关践行司法为民宗旨,通过认真审查案件,找到打开当事人心结的钥匙。在准确把握案件争议焦点的基础上,组织召开听证会,由听证员和检察官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政策解读、人情事理等多角度、全方位深入释法说理,能够有效促进息诉罢访,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7个小时草场听证
【办案经过】拉某与敖某均为牧民,两家草牧场相邻。1998年某村委员会重新调整草牧场承包关系,拉某、敖某就部分草场使用权产生纠纷。2001年,拉某诉某村至法院,请求认定某村委员会与敖某签订的草牧场承包合同无效,恢复拉某对涉案草场的使用权。该案历经一审、二审、再审,其间,拉某、敖某去世,额某(拉某之子)、陈某(敖某之女)作为二人继承人继续参加诉讼。再审判决后,额某不服在2019年向内蒙古兴安盟检察分院申请监督。
兴安盟检察分院受理该案后了解到,自1998年产生草场使用权纠纷以来,拉某、敖某两家数次发生激烈冲突,当地政府部门及派出所曾多次出面调解处理。承办检察官数十次当面或者打电话与当事人交流,充分了解双方诉求,并多次前往争议草场实地了解、走访草原管理部门、村委员会,调查了解草场使用权纠纷始末。
经征求当事人意见,兴安盟检察分院在2020年6月组织了公开听证会,邀请当地林业和草原局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乡司法所、边境派出所工作人员等担任听证员。听证会就在科尔沁草原纠纷草场举行,邻近牧民可以到场旁听。
听证会上,林业和草原局工作人员利用专业仪器对照双方草牧场使用证书标注边界进行精准定位,当事人围绕纠纷事实和现场测量结果发表意见,听证员、检察官深入释法说理,详细解释有关政策。经过长达7个小时的草场听证会,额某和敖某子女终于对草场边界逐渐达成了共识,按照新界限签订了和解协议。工作人员现场为双方打桩定界。2021年4月,检察官赴当地回访,双方按和解协议划定界限各自经营,两家关系融洽,没有再发生任何纠纷,一场持续22年、跨两代人的纠纷终于得到彻底化解。
【典型意义】检察机关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案件,从矛盾纠纷根源出发,深入调查核实,细致沟通了解,在纠纷现场组织公开听证会,请听证员现场解答、调解疏导,搭起当事人之间重归于好的“连心桥”,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了司法的公平正义。
实质性化解争议
【办案经过】因小区南侧一闲置空地的开发使用问题,张某、付某等小区业主与小区开发商长期存在民事纠纷。2019年6月,开发商未经规划部门审批,在争议地块建设围墙。张某、付某和小区其他业主多次与开发商沟通未果,便将正在建设的部分围墙推倒,张某、付某因此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二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上级公安机关维持处罚决定。随后,二人提起行政诉讼,未得到法院支持。2020年12月,张某、付某向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申请监督。
天津市二分院审查认为该案属于典型的行政、民事争议交织案件,为一揽子解决争议,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会召开前,检察机关调取了关联案件卷宗材料,多次接访张某、付某,全面听取申请人诉求,并与公安机关充分沟通,了解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过程;联合城市规划部门、综合执法部门前往开发商公司调研,掌握了争议地块的规划性质、围墙建设审批等关键问题。
听证会上,经过十余回合的陈述、提问、辩论,听证员一致认为,申请人推倒围墙的行为具有违法性,但开发商建围墙也存在过错,应予纠正。同时还分别指出了申请人和行政机关、第三方在化解矛盾争议时的不当之处。张某、付某、公安机关、小区开发商都一致认可听证员的意见,表示愿意妥善解决纠纷。
听证会后,检察机关继续与当事人沟通协调,参考听证员意见,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处理方案,并组织召开了争议化解协调会。在多方见证下,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张某、付某撤回了监督申请并承诺息诉罢访。街道执法部门、小区开发商承诺将就争议地块的开发加强与小区业主沟通,充分保障小区居民的合法权益。该案的行政、民事争议最终得到了实质性化解。
【典型意义】行政检察监督工作中,存在着大量行政、民事争议相交叉的情形,关联民事争议的解决对促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具有重要的影响。为了一揽子解决行民交叉案件,检察机关全面考量案件争议焦点,通过公开听证会的形式,查明行政争议背后的民事争议,找准产生矛盾纠纷的根源。通过各方参与的公开听证会,搭建当事人沟通了解的平台,由检察官、听证员充分释法说理,消除意见分歧,有效推动案结事了人和政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