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四部门联合出台《意见》 在脱贫攻坚中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为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不断提升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扎实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助力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省扶贫办近日联合出台《关于在脱贫攻坚中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
《意见》从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要求5个方面,对加强全省贫困地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出明确要求。《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立足云南脱贫攻坚实际,突出加强全省贫困地区法治宣传教育,着力解决贫困地区突出法律问题,为实现全面脱贫、全面小康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加大乡村法治人才培养力度。《意见》提出,建立健全村(组)长定期学法制度,发挥乡村干部学法用法带头示范作用,积极培养一批“法律明白人”“法治宣传中心户”等基层法治示范人(户),做到每个村委会(社区)有1名以上骨干“法律明白人”,确保每个村民小组至少有1户“法治宣传中心户”。
夯实乡村法治宣传阵地建设。《意见》提出,将法治元素充实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中统筹安排,逐步建设乡村法治宣传一条街、法治书屋、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法治公共读报栏等,确保每个贫困村至少有1个法治宣传阵地。
加大基层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意见》提出,以“万人进千村帮万户”法律服务助推脱贫攻坚专项行动为主线,持续开展“法律顾问全覆盖”“法律服务零距离”“公共法律服务微课堂”“法治文艺大汇演”“律师发展补短板”“法律援助零门槛”“精准调解促和谐”7项活动。力争2019年底全省所有乡镇全部建立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提供高质高效法律服务。
推动“互联网+法律服务”在贫困地区延伸。《意见》提出,积极发挥“法润脱贫”微信群作用,为贫困群众提供私人定制、贴身不走、时刻在线服务的法律顾问。启动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云岭法务通)进村驻寨活动,推广运用“一部手机办事通”“云南百姓法治宝典App”,使农村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立体化。
深化乡村法治文化建设。《意见》提出,加大对贫困村法治文化建设的支持力度,着力推进贫困村“小广场大喇叭”工程,使每个贫困村至少有1个法治文化广场、1个依托“农村书屋”的法律图书角,每个村委会(社区)至少有1支法治文艺宣传队。积极发挥农村普法文艺队伍作用,创作一批法治小品、法治故事等农村法治文化作品,并积极播出、巡演。
此外,《意见》提出,提升乡村德治水平,开展乡村法治宣传教育主题宣传活动,加强乡村法治创建,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
《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工作保障、严格督导考核,把解决当地人民群众实际困难和问题贯穿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确保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惠及广大群众。(记者 尹瑞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