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取得八大方面进展
10月29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在昆明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情况。
发布会指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今年4月,省政府成立省长任组长的省改革工作领导小组;5月,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印发实施,明确了改革总体目标。
我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从5月开始至今,聚焦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的难点、堵点和痛点,坚持“刀刃向内”,全面落实国家“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的“四统一”要求,以流程再造、平台再造为突破口,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努力提高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改革各项工作正按既定目标稳步推进。
总结我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进情况,主要在八大方面取得进展:一是统一审批流程,实施分类审批。省级公布91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减少、合并审批事项20多项,事项削减率27.78%。根据不同的工程类型,优化形成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交通、水利、能源建设工程等11类审批流程,政府部门审批时间最长120个工作日,一般社会投资项目不超过90个工作日,最短审批时间40个工作日。二是整合“一张表单”,减少审批环节。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环节按照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进行划分,各审批阶段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同一审批阶段相关审批部门共享一套表单材料,申请人无需重复提交,材料减少率达47%。三是推行“四审十一评”,助力项目前期工作提速。开展“多审合一”数字化审图,加快施工许可发放。推行由地方政府对各类开发开放区、工业园区、新区等区域统一组织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环境影响评价、气候可行性论证等11项评估评价事项实行区域评估,简化具体建设项目评估评价办理流程,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程。四是开展“多验合一”,实行竣工联合验收。出台了《联合测绘实施办法(试行)》《联合验收工作试行办法》,统一竣工图纸测绘标准,缩短各专项验收核验时间。统一受理建设工程规划核实、人防工程验收、消防验收等事项,实行“一家牵头,联合验收,限时办结”,统一出具竣工联合验收备案书,提高验收效率。五是统一信息数据平台,逐步实现省、市、县“三级联审”。省级统一建设了覆盖省、州(市)、县(市、区)三级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并与国家监管平台对接,昆明市部分区(县)、大理州大理市已上线开展审批工作。预计10月底,省、州(市)及州(市)政府所在地县级市和市辖区实现上线;2019年底,各州(市)50%以上的县(市、区)完成上线;2020年3月底前,力争全省所有县(市、区)上线并实现在线审批。六是实行“一窗受理”,统一项目申报。在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专区,相关审批服务事项统一纳入“一网通办”管理。在州(市)、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采取“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方式,线上线下“一个窗口”,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不见面、办事不求人、最多跑一次”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七是建设“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省级以云南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为基础,统一建设“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并与工建系统对接,提供“一张蓝图”标准页面展示、项目用地合规性审查、辅助选址等功能,助力建设项目尽快落地。八是统一监管方式,强化事中事后及信用监管。公布了涉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中介服务事项24项,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监管。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了投诉建议模块,公开微信小程序二维码,畅通咨询投诉反馈渠道。以“双随机、一公开”为重点,以信用监管为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坚持放管结合,在简政放权的同时,加快建立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适应的监管体系,努力确保既要审的快,又要管得好。
发布会强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改革范围广、涉及部门多,工作难度大。我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虽然完成了阶段性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距离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距离企业和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仍有很多艰苦细致的工作需要全省上下各级各部门群策群力,密切配合,共同推进。下一步,我省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着力完善各项改革措施落实,推动改革不断深入,努力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向“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成本最低”的营商环境目标迈进。
省政府新闻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政务服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出席发布会。(记者 朱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