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产权保护行政诉讼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产权保护行政诉讼典型案例
2020年7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首次集中发布涉产权保护行政诉讼典型案例。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保护产权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九大指出,“经济体制改革必须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健全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营造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2016年11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该意见明确指出,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保护产权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2016年1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强调要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减少公权力对市场经营活动不必要的干预,维持市场健康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大力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我国基本形成了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与产权保护法律框架,全社会产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保护力度不断增大。但是长期以来,由于观念、认识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产权保护领域仍然存在平等保护各种经济主体的理念未深入人心、保护产权的机制体系尚不完备等问题,在行政强制、征收拆迁等领域,侵害私有产权的违法行为仍然存在,导致行政争议的发生。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重大部署,更好营造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进一步发挥司法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加强对产权保护的司法监督,促进提高全国法院产权保护行政案件办理质效,最高人民法院近期从全国范围撷选了一批产权保护行政诉讼典型案例,今天正式向社会公布。
该批典型案例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坚持对产权的平等保护和全面保护,明确对行政机关侵犯产权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原则,提示各种所有制主体产权受到违法行政行为侵害时的救济途径。期望通过这些案例的发布,有效推广相关法院的有益经验,提高产权保护精准度,加快建立产权保护长效机制;期望通过这些案例的发布,促进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推动完善守信践诺机制,促进构建更加和谐的官民关系,增强各类市场主体的恒心信心;期望通过这些案例的发布,积极传递司法正能量,引导社会公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使产权的平等保护、全面保护、依法保护观念更加深入人心,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稳定的法治环境。
下一步,各级人民法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现代产权制度,提高产权保护法治化水平。各级人民法院将坚持依法妥善审理涉产权保护行政案件,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有效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和公民的财产权,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与获得感,增强各类经济主体创业创新活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国家长治久安。
最高人民法院产权保护行政诉讼典型案例
一、海口博泰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海口市人民政府有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案
二、古田翠屏湖爱乐置业有限公司、福建爱乐投资有限公司诉古田县人民政府行政协议及赔偿案
四、武汉市武昌南方铁路配件厂诉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
五、汕尾市真诚公共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诉汕尾市人民政府排除、限制竞争案
七、广州市淦灿贸易有限公司诉原韶关市新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登记案
八、诸暨市勍田置业有限公司诉原诸暨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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