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扎实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大理州积极探索、多措并举,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和强化行政执法保障等重点工作,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统筹。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大理州贯彻落实〈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任务目标和工作要求。在州司法局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建立由州司法局牵头,州委编办、州发改委、州公安局等20个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结合职能职责,密切协作,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推动同向发力,努力将牵头工作抓实办好,确保三年行动各项工作有效实施。
加强能力建设,提升执法水平。州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分别制定行政执法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工作计划,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分别制定本系统或本部门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计划,拟采取集中重点培训和部门分级轮训的方式,及时高效完成全州行政执法人员轮训工作。组建大理州行政执法培训师资库,由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律师、法学专家、法官、检察官等组成培训讲师,科学安排培训专题内容,为全州各级行政执法培训提供师资支持。强化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定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工作方案,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全面落实网上资格考试制度,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
聚焦重点工作,推进规范化建设。印发《关于做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相关工作的通知》,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指导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完成本部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的梳理公示工作,并根据上级安排适时开展专项整治。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指导2个州级部门制定本部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对直接适用上级制度的31个州级部门,指导其根据职能划转和执法依据立改废释等情况,及时对行政裁量权基准进行调整,加强备案审查,各县市均已参照州级做法完成了本地区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工作。同时,指导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结合行政执法培训工作,针对性开展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专题培训课程,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运用行政裁量权基准解决问题能力。
深化执法改革,清理执法事项。结合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任务,督促指导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制定完善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并根据上级部门部署安排,及时开展行政执法事项清理工作,实现执法事项与行政裁量权基准的统一分类。
抓实试点工作,完善工作体系。持续推进洱源县、鹤庆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全面总结工作经验,进行全州推广,力争2024年底前基本建成州县乡三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结合创优提质工作要求,努力提升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质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通知》,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州级监督与县级监督相结合,分层级制定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突出州级监督的深度,增加县级监督的广度,明确监督检查重点方向,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下一步,大理州将继续在“持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切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加大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力度”等五个方面再下功夫、积极作为,努力确保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