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文山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以高质量法治建设保障高质量发展
7月11日,文山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召开第六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委有关会议精神,审议有关文件,研究部署下步工作。
州委书记、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主任陈明主持并讲话。马忠俊、李朝伟等出席。
会议听取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部分州级部门和县(市)主要负责同志开展了述法。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来,在法治轨道上不断提高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以高质量法治建设保障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要坚持凡事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具体到工作中、细化到岗位上、落实到行动里。要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持续推进“普法+培训”“普法+整治”“普法+执法”,紧盯重点人群开展精准普法、分类普法,用好身边案例提高普法实效。要坚持以法治保障推进基层治理,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深入推进基层治理“一网兜”,推动综治中心实体化运作,用好“接诉即办”平台,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要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及时完成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对行政执法的日常监督,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要建立拖欠账款常态化清理预防机制,及时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限制企业公平竞争的不合理规定,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会议要求,要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履行好法治工作的领导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坚决扛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州委依法治州办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检查,各县(市)要认真落实人民调解“以案定补”政策,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狠抓落实,奋力推动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各县(市)全面依法治县(市)委员会主任等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