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皮皮小说网”侵犯著作权案宣判
广西南宁“皮皮小说网”侵犯著作权案宣判
近日,广西南宁市西乡塘人民法院依法对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挂牌督办的南宁市“皮皮小说网”侵犯著作权案作出判决,依法对被告人魏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5万元;被告人陈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被告人覃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5000元。一审判决后,3名被告人均未上诉。
2015年7月,南宁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根据举报,对“皮皮小说网”涉嫌大量复制、发行他人享有著作权文学作品,并植入广告获取利益的行为立案调查,经跟踪摸排和技术侦查,及时抓获覃某、陈某某、魏某某等3人。
经查,该网站涉嫌未经权利人的许可盗用他人3355部网络小说,在互联网向公众公开传播发行,通过植入广告的方式,非法牟利300余万元。2016年5月,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发布时间: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