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小说变身有声读物授权很关键
过去,人们喜欢从收音机里听评书、小说连续广播。现在,网络发达了,既可以在线收听,也可以下载收听,很是方便。可是要把小说变成有声读物,对于网站而言,最重要的是先授权后使用,否则权利人可不会听之任之。
前不久,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北京酷我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酷我音乐网、酷我音乐与酷我听书客户端软件等途径提供网络小说在线收听及下载服务,被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诉至法院。最终,法院一审判决酷我公司停止侵权、赔偿玄霆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共计44万余元。
玄霆公司诉称,其委托作者天蚕土豆、忘语和唐家三少创作了小说《斗破苍穹》、《凡人修仙传》和《绝世唐门》。玄霆公司享有上述作品除署名权以外的其他著作权及衍生权利。上述小说均属于长篇玄幻类小说,在起点中文网首发,获得网友的广泛好评。截至2014年5月6日,《斗破苍穹》总字数533.4万字,点击量达到1.46亿次;《凡人修仙传》767.7万字,点击量达到9800万次;《绝世唐门》373.3万字,点击量达到2500万次。
酷我公司未经玄霆公司许可,通过其经营的酷我音乐网、PC酷我音乐客户端软件、酷我音乐与酷我听书ios版客户端软件以及酷我音乐与酷我听书安卓版客户端软件向用户按章节提供上述小说在线收听及下载服务。酷我音乐网及相关客户端软件中均按专辑、章回顺序整齐排列上述小说,随机点击多个章节,可实现在线收听、下载。故玄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判令酷我公司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合理开支5.65万元等。
酷我公司辩称,涉案小说有声读物均为网友上传,但酷我音乐网及相关客户端页面从未设置任何供用户上传的按钮或标识,查看、搜索、显示、收听及下载涉案小说的过程中,也未出现上传用户的任何信息。
法院审理后认为,酷我公司否认侵权的抗辩理由缺乏证据支持和法律依据。最终法院认定酷我公司侵犯了玄霆公司对涉案小说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故作出上述判决。
一审判决后,盛大文学法务部相关人员告诉记者,盛大文学认为该案件的判决对今后类似案件的处理起到了标杆和指导作用。他们对判决结果非常满意,认为此案的社会意义大于经济意义。不过,对于有声读物维权,取证难是最大的问题。因为有声读物不同于书面文字,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听取书中的内容并与相关文字内容进行比对,这就需要耗费权利人较多精力。
作者:邹韧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