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子军”著作权纠纷案一审判决后再起波澜——
中芭仍不向电影剧本作者道歉,不愿赔款
中芭仍不向电影剧本作者道歉,不愿赔款
5月18日,北京西城法院对中央芭蕾舞团(以下简称中芭)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著作权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中芭和电影《红色娘子军》的剧本作者梁信之间的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有效,且中芭在2003年后的演出不构成侵权,但应向梁信支付12万元,并就官网介绍该剧未给梁信署名一事,向梁信书面赔礼道歉。
6月1日,中芭发表声明稿《历史不容扭曲 法律不容颠倒——中芭舞剧〈红色娘子军〉著作权纠纷案透视》,称梁信方颠倒法律,中芭抗议一审判决结果,不愿支付赔偿。
一审审判结果出炉后,梁信女婿冯远征表示对一审判决不满意,将继续上诉;中芭同样不满,称将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
判决书中就赔礼道歉的具体规定是:中芭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就其官网介绍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未给梁信署名的行为,向梁信书面赔礼道歉。如果中芭逾期不执行赔礼道歉,法院将选择一家全国性平面日报媒体摘要刊登相关内容,费用由中芭承担。
6月1日已是判决生效的第14日。中芭于1日在官网、官方微博及官方博客上同步发布声明稿,称欲对历时三年的诉争焦点、历史真相、判决影响等方面,作必要的释疑和澄清,以还原事件的真实面貌。
中芭在声明中指出,法官似为平衡违规越权乱判,而中芭提供的证据清楚明了,使判决矛盾突显;1964年中芭完成改编创作《红色娘子军》后,即拥有该剧全部完整独立的版权,并永久性了断对梁信的支付问题;梁信因参与《红色娘子军》创作改变了命运,应对中芭表示感谢,而现实是其子女利用媒体大打悲情牌,误导不明真相的公众,并向法院施压。
来源:成都日报 发布时间:201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