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新兴技术成为网络侵权帮凶
如今,越来越多的企业推出了网盘云存储服务,用户通过收费或者免费等形式,获得一定容量的存储空间,进行图书、影视剧、音乐等文件的上传。然而,当用户上传的是侵权盗版内容时,网盘运营商将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随着快播侵权模式的曝光,网盘涉及的著作权问题和隐患逐渐浮出水面。以腾讯视频享有独家网络传播权的《权力的游戏》第5季为例,自今年4月13日首播至5月10日接近1个月的时间,腾讯在各类云盘中,共发现并处理侵权链接826条。
其实,通过梳理侵权者利用网盘进行盗版的方法不难发现,侵权者、网盘、论坛等,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比如,用户或侵权者将盗版视频上传到云盘,其他用户通过上述分享、订阅等功能,实现了内容的共享和传播。云盘所有用户也可以把通过这些渠道获得的内容资源存到自己的云盘账号,然后通过论坛、贴吧、即时通讯工具、微博、自建网站等通道分享传播出去,从而形成了一个盗版资源传播的闭环。
有鉴于此,笔者认为,要杜绝侵权者使用网盘传播盗版内容,网盘运营商们应有所作为:比如,权利人事先向百度云盘等云盘企业发权利预警函,以提高云盘注意义务;通过相关通道找到云盘侵权内容的存储位置和多次、大量实施侵权的云盘账号,将其中具有大量侵权内容的分享达人账号予以关闭;向云盘主体和广告联盟发下线告知函和关闭侵权云盘账号的警告函,要求对侵权视频进行删除并关闭侵权账号,要求广告联盟停止在相关侵权网站上投放广告;如云盘产品未及时尽到删除和关闭侵权账号的义务,或广告联盟没有停止在相关侵权网站投放广告,权利人可向云盘主体和广告联盟提起诉讼,理由是网盘或广告联盟在明知和应知的状态下,为侵权者提供技术服务和资金支持,应当承担连带侵权责任等。通过上述手段,达到规避侵权的目的。
作者:姜旭 来源:知识产权报 发布时间:201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