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周末》胜诉:让有价值的内容有价格
3月21日,《南方周末》发布反侵权公告称,《南方周末》针对新浪网非法转载的文章发起维权,首批起诉的76个案件均获胜诉,并已确定生效。
《南方周末》研究院副秘书长张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到,76篇稿件每篇字数不等,共判赔365800元,判赔标准为“千字千元”。
据《南方周末》称,从2012年4月起,新浪网大量侵权转载《南方周末》文章,多达1600篇,涉及侵权链接1.5万个。鉴于数量庞大,目前法院不支持合并立案,所以只能分批立案、分批起诉。
记者看到,此次诉讼的案件包括:起诉《专访李嘉诚:“我不会去赚最后一个铜板”》一文被非法转载,法院一审判决新浪网赔偿9050元;起诉《斗法法门寺》一文被非法转载,法院一审判决新浪网赔偿10050元;起诉《孤独是他的能量》一文被非法转载,法院一审判决新浪网赔偿9050元;起诉《绿城“教父”宋卫平退场:“不如舍去,得到一份自由”》一文被非法转载,法院一审判决新浪网赔偿8050元……
“我们非常感谢越秀区人民法院及法官,他们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是对创作者最大的支持。但尽管如此,我们认为‘千字千元’的判赔标准与我们的创作成本相比,依然是不成正比的。”张菁说,他们做过粗略计算,《南方周末》稿件中每个字的生产成本是12元,凝结了记者们的心血和汗水。一篇深度报道从酝酿到诞生,覆盖了选题、采访、撰写、编辑、校对、刊发等多个环节,一般需一至两个星期,有的稿件甚至需要采编人员长达数月的持续跟进。
与媒体创作原创内容稿件付出大量成本相反,稿件被侵权方一键转载后,权利人后期的维权之路却相当漫长,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成本与人力成本。
“新浪的这76个案件虽然目前判决已经生效,但并不代表流程已经结束,仍有大量后续工作需要跟进。”张菁说,千字千元的标准,没有将《南方周末》的品牌影响力和新浪网的传播力因素计入在内。新浪网旗下有众多产品,经营规模大,涉案文章通过网络进行传播,他们通过流量变现,极大损害了原创媒体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只有通过提高判赔标准,才能对新浪这样的侵权方产生一定震慑作用,才能让媒体在今后的维权过程中更有底气。
据了解,自2016年发起反侵权行动以来,《南方周末》已针对805个侵权主体发起维权,处理非法转载文章5519篇。迄今为止,择取重点维权成果发布了3篇反侵权公告,每一篇都引起行业内的广泛讨论。
在张菁看来,相较于取得的一些阶段性成果,他们面临的更多的是痛点、难点:一是维权时间周期长、取证成本和难度高。许多案件从监测取证、发函沟通到立案、判决,往往需要半年以上,对于人员精力而言是极大的消耗。二是赔偿金额低,对侵权方警示作用有限。很多纠纷最后虽然胜诉,但处罚赔偿很少,“赚了吆喝赔了买卖”,这是很多传统媒体放弃维权主张,放任侵权行为蔓延的原因,也使得侵权方因侵权成本极低而肆意妄为。
此次诉讼,是《南方周末》反侵权之路上的一小步,也给更多媒体提供了参考。张菁说,未来《南方周末》要进一步规范内容出口,强化版权意识。对于版权资产的管理,一方面,自己要建立明确、清晰的制度,对过往材料做好保存。另一方面,从2018年9月起,南方周末APP全新改版升级,并首次尝试设立软性付费墙,用户需成为付费会员,才可畅读《南方周末》所有文章。《南方周末》成为中国第一家设立计量式软性内容付费墙的报纸。
“我们希望通过这一举措,提升《南方周末》的内容版权价值,让真正有价值的内容有价格,成为《南方周末》坚持专业生产优质内容的核心保障。同时,我们也呼吁广大原创机构共同行动起来,通过形成合力,继续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处力度,捍卫创作者的尊严。”张菁说。
整理:赵新乐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发布日期: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