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袭译作《大唐狄公案》 侵权者被判道歉赔偿
近日,抄袭译作《大唐狄公案》中故事的朝华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收到了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一审判决如下:立即停止出版、发行《优秀青少年推理侦探故事:大唐狄仁杰断案故事》;在《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头版连续15日刊登道歉声明;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和合理开支共计12.08万元。
原来,朝华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出版的图书《优秀青少年推理侦探故事:大唐狄仁杰断案故事》(牧野/编 孙永彧/译)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使用译作《大唐狄公案》中的8篇故事,《大唐狄公案》译者陈来元、胡明、李惠芳将朝华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告上法庭。据悉,被诉图书对应作品中大量使用原告作品中极具个性的翻译和独创性表达,甚至将英文原著中没有、原告创作性翻译的内容大量使用在被诉图书中。被诉图书署名译者孙永彧也曾发电子邮件给原告,承认其将原告作品作为参考书目提交给了被告。
“从私下交涉到对簿公堂,笔者遇到了千奇百怪的侵权者,回想起维权路上的种种遭遇,笔者真想说一声:侵权者们,能不能坐下来认真谈谈?”今年2月28日,本报刊发了中国作家协会会员、资深翻译家陈来元的一封来信《一位翻译者的烦恼:侵权者能不能坐下来认真谈谈》。在信中,陈来元介绍,20世纪80年代,他和胡明、赵振宇、李惠芳4名译者将荷兰汉学家高罗佩创作的英文小说《大唐狄公案》翻译成中文(约140万字)在我国出版。
30多年来,《大唐狄公案》重印不断,成为经久不衰的长销书。但与此同时,侵犯著作权的现象也接踵而至,且愈演愈烈。陈来元在交涉过程中,遇到了态度五花八门的侵权者,有不承认侵权的;还有推卸责任、企图蒙混过关的;更有甚者,有的侵权者不把中国被侵权人放在眼里,却对同时被侵权的原著著作权人十分害怕,担心面临国际版权官司。
作者:隋明照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发布时间: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