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卖《剑网3》外挂 两侵权人均被判刑
外挂作为篡改游戏官方配置的第三方程序脚本,由于其能够提升游戏中的技能或装备,一直以来都受到渴望公平竞争玩家的反感,也给游戏版权方带来了损失。
近日,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及开发、销售游戏外挂的案件作出了判决。胡某某作为《金山剑侠情缘网络版叁之剑胆琴心》(以下简称《剑网3》)游戏软件的资深玩家,通过开发、销售该游戏外挂进行牟利,侵犯了游戏公司的著作权。经过审理,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胡某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自行开发获暴利
2009年5月,成都西山居世游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山居公司)开发完成了《剑网3》并进行公测,2015年12月29日,西山居公司和珠海金山网络游戏科技有限公司取得了《剑网3》游戏软件的著作权。
作为国产3D武侠游戏代表作之一,《剑网3》经历了多个版本的更新,数年间吸引了大量玩家,不过,这也引起了不法分子的关注。在新版本面市后,作为《剑网3》玩家的胡某某发现有些玩家为了提升游戏体验,愿意花大价钱购买各式各样的游戏外挂,便决定自行开发游戏外挂。长期没有固定工作的胡某某从网络上获取了该游戏源代码并自学了如何编写外挂程序脚本,最终制作了能够影响《剑网3》官方游戏配置,实现自动攻击、连续发招功能的“游侠”程序脚本。
未经《剑网3》著作权人授权,胡某某在2016年至2017年间自行开设了一家名为“游侠按键脚本”的淘宝网店,以网上销售“游侠”程序脚本给其他游戏玩家的方式进行牟利。
2017年7月15日,淮南市公安机关接到淮南炬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报案,该公司工作人员在淮南市某宾馆发现有玩家购买了“游侠”外挂并使用。经过立案侦查,胡某某于同月在四川达州被抓获。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在2017年1月至7月期间,胡某某非法销售外挂金额达442878.48元。法院认为,胡某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计算机软件,非法经营数额达442878.48元,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胡某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非法销售终落网
同样是因销售《剑网3》游戏外挂,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曾对另外一名侵犯游戏著作权的侵权人处以有期徒刑及罚金。
2014年至2017年间,湖北省随州市一男子项某明知其从上家处购买的《剑网3》“小嘴外挂”侵犯了网络游戏软件的著作权,仍通过淘宝非法销售,并通过支付宝、微信收取销售款项约9万元,非法获利3万余元。
法网恢恢,项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于2017年7月17日被永城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1日,永城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项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向永城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项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计算机软件,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根据被告人项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判决被告人项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法院判决对被告人项某违法所得3万元予以追缴,对公安机关查扣的笔记本电脑等涉案物品予以没收。
同类侵权亦有别
综合来看这两起案件,二者均为售卖《剑网3》外挂,侵犯游戏著作权,为何胡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而项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其中的关键点在于两个方面。
首先最为关键的是涉案金额。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胡某某的非法所得为44万余元,而项某的非法所得为3万余元。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项某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刑法》所列侵犯著作权行为,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属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其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应当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而胡某某的违法所得数额在15万元以上,属于“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其非法经营数额在25万元以上,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应当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其次便是项某案发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当庭认罪、悔罪,系初犯、偶犯,且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积极赔偿了被害方经济损失3万元,取得了被害方的谅解,法院依法决定对其从轻处罚。
作者:陈星任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