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警方法制员精细化管理经验在全省公安机关推广 执法规范化水平全面提升
为切实加强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管理和法律服务保障,弥勒市公安局从执法主体、执法制度、执法环节等方面大胆探索实践,大力推进法制员精细化管理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较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执法质量考评连续6年在红河州公安机关获评优秀,法制员精细化管理工作经验被省公安厅法制总队作为典型在全省公安机关推广应用。
优化队伍配置
该局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完善执法方式,以建设法治公安为目标,建立上下融合、制度整合、能力聚合“三位一体”的工作体系,全方位打造法制员团队。
该局通过个人自荐、部门推荐、法制政治处遴选、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四步走”流程,层层筛选具备法制员资格的优秀民警纳入人才库,作为准入条件。
该局实行法制员“AB”角制度,确保法制员实体化运转,建强人才梯队。同时,进一步明确法制大队案件审核监督民警联系包保责任片区,与各部门专兼职法制员共同负责、互为犄角,形成责任捆绑的“共同体”。
坚持问题导向
结合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该局以全警实战大练兵为抓手,采取专题培训、案例点评、以会代训、随岗轮训、送教上门等方式,提升民警执法能力素质。
该局法制大队和办案所队法制员24小时值守,提前介入、随警作战,第一时间为办案民警提供法律服务,把好定性关、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
该局分管领导按照所队分工,利用工作平台,结合法制大队编制的《案例汇编》《执法提示》,组织分管所队开展执法“回头看”活动,开展好法律知识培训,由法制民警、督察民警、警务实战教官组成“送教上门”小分队,到派出所为民警“充电蓄能”。
强化源头管控
通过全流程跟踪监督,该局确保监督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既注重案件的质量,又注重问题的整改,从源头入手使执法质量得到全面促进、全面提升。
该局发挥制度机制的重要作用,实行“一案件一审核、一案件一考评”制度,法制员对执法办案全环节审核监督,帮助办案民警分析原因、补齐短板,提高执法办案水平。该局实行执法办案积分制,积分结果与民警评先选优、职级晋升挂钩。
该局发挥法制员作用,全流程对“六大执法核心要素”巡查管理,落实“日清周结月通报”工作制度,促进执法问题即查即改,实现法制员全流程精细化管理。
法制员管理规定和办法运行以来,该局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实现行政复议“零变更”、行政诉讼“零败诉”的“双零”目标,法制员指导办理的案件没有出现执法错漏情况,执法质量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