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省法院强化职能助推高质量发展回眸
“网上立案、网上开庭、网上送达、网上执行……”2020年1月28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通过新媒体平台推送的一条诉讼服务公告,很快跳出“司法圈”传向千家万户。
新冠肺炎疫情为法院审判工作出了一道难题。法院怎么解答?群众感受如何?
2020年,全省法院充分发挥云南移动微法院等电子诉讼服务平台优势,全面开展无接触不间断在线诉讼服务,网上立案92343件、跨域立案5393件、网上开庭22132件、网上调解56367件、网上拍卖35836件、电子送达324万次,做到疫情防控与审判执行两不误。
一年来,全省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紧扣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服务云南“三大定位”建设履职尽责,共受理各类案件810110件,审执结769832件,同比分别上升5%和6.9%,结案率95%,经过一二审裁判服判息诉率97.8%。
担当作为:为疫情防控贡献司法力量
2020年2月18日,河口县人民法院审结全省首例涉疫情网络诈骗案,该案从立案侦查、提起公诉到开庭审理、一审宣判仅历时10日;7月9日,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故意杀害两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马建国执行死刑。涉疫犯罪的从严从快审理,为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贡献了司法力量。
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全省法院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第一时间调整工作重心,在严密做好审判场所疫情防控的同时,就打击涉疫犯罪、保障医务人员安全、惩治涉野生动物犯罪发布通告、出台审判指引,从严从快审结涉疫刑事案件856件1123人;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的曹发林等受到法律严惩;发布售卖口罩虚假信息骗取钱财的黄某博、陈某等受到刑事追究。
2020年2月10日,楚雄市人民法院为一家具备卫生防护用品生产资质和生产条件的当地药企对公账户“解冻放行”,并得到申请执行人的认可,全力配合防控疫情,为多年拖欠执行款的该药企赢得自救重生的机会,形成法院极速解封、药企紧急复工、申请执行人理解的多赢态势。短短数月,企业自救成功,并向社区捐赠口罩体现社会担当,法院也顺利执结案件。案件背后折射出法院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观。
在打响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全省法院坚决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及时研究司法对策,妥善处理因疫情引发的合同违约、企业债务等案件1350件,更多采取调解、“活封”等轻缓司法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以和解方式执结涉案金额115亿元的金安桥特大水电站系列案,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忠诚履职:坚决维护边疆安全社会稳定
一年来,聚焦扫黑除恶、严打跨境违法犯罪等重点领域加大打击力度,全省各级法院交出满意答卷。
全省各级法院依法严厉打击跨境违法犯罪,审结越境赌博等跨境犯罪案件7359件13451人,实刑率92.5%,判处有期徒刑5年以上重刑3169人。诱骗我国公民到境外赌博、采取暴力方式勒索钱财的17个犯罪团伙被严惩。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中,各级法院紧盯“案件清结”“黑财清底”,判处涉黑恶案件1247件12474人,结案率99.3%,其中涉黑案件251件4010人、涉恶案件996件8464人,追缴、没收违法所得4.6亿元。一审审结乔某仁等84人涉黑案,杨某周、李某等一批黑社会性质组织首要分子和杨某群、早某光等黑恶“保护伞”受到严惩。
2020年7月16日上午,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缓刑期间见义勇为的社区矫正对象周某聪依法减刑。该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颁布施行以来,云南省第一起社区矫正对象减刑案例,彰显了云南法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创新实践。一年来,全省法院对罪行较轻和认罪认罚的27103名被告人判处非监禁刑;积极推进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指定26890名律师为26831名被告人提供辩护。
公正司法:大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调节经济关系、规范市场秩序的职能作用,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全省各级法院在探索实践中迈出有力步伐。
一年来,全省法院妥善化解经济领域各类商事纠纷118490件。出台加强产权和市场主体权益司法保护意见,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与省工商联联合召开保护民营企业家座谈会,进一步明确保护民营经济司法措施。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829件,依法惩处假冒“昆电工”“云烟”等驰名商标犯罪行为。
各级法院积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时对“僵尸企业”进行破产清算、破产重整,审结破产案件250件,通过盘活企业资产,帮助企业重获新生。积极防范金融风险,参与“昆明小微企业”等融资中介平台借款纠纷化解工作,试点建立“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落实民间借贷利率保护上限规定,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94件,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案件72852件,有序开展“泛亚有色”案集资参与人登记核实工作。
2020年12月31日,全国首例野生动植物保护预防性公益诉讼案件“云南绿孔雀”案二审维持原判,该案坚持预防为主原则,转变“有损害才有救济”观念,向社会传递严格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强烈信号。
围绕服务云南“三大定位”建设,各级法院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审结环境资源案件8180件,判令侵权人补植复绿2073.9亩、支付生态补偿金1443.4万元。在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方面,出台为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意见,在昆明片区设立诉讼服务中心和多元解纷中心,实现全省一级边境口岸全覆盖,审结涉外案件1033件。
司法为民:全力加强民生司法保障
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这是法院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
一年来,全省各级法院审结涉及教育、医疗、消费、婚姻家庭等民事纠纷115065件。保护人民群众“吃住行”安全,非法从境外走私冷冻肉制品的唐某华、高空抛物的杨某武、殴打行进中公交车司机的彭某琼、“碰瓷”勒索他人财物的詹某胜等受到法律严惩。审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38件,倒卖2万余条个人信息的张某航受到刑事追究。
加强对老年人、在校学生和妇女儿童的关爱保护,各级法院步履越发坚定。全省共审结电信诈骗、“校园贷”等案件135件,判处罪犯308人。审结强奸、猥亵类案件1519件,审结拐卖妇女儿童案件88件,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62件,发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97件。
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级法院审结涉“三农”案件4054件,严惩涉扶贫款物犯罪143件349人,骗取扶贫专项资金的王建华等被惩处。
2020年7月1日起,《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条例》公布实施,这是全国首个自治州层面的多元解纷促进条例,云南法院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出硕果。
各级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联动,诉讼与仲裁、公证、行政裁决衔接,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形成边疆民族地区矛盾纠纷化解、基层社会治理的一道靓丽风景线。
各级法院坚持调解优先,提升诉讼服务中心实质解纷功能,设立676个调解工作室,9928名特邀调解员入驻法院参与调解,149个法院全部上线“云解纷”平台,通过委派委托调解,诉前化解矛盾纠纷123490件,司法确认20608件。坚持把调解贯穿诉讼全过程,以调解方式结案187512件,占比53.7%。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2021年,全省各级法院将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奋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云南、法治云南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通讯员 杨帆 记者 陈晓波)
新冠肺炎疫情为法院审判工作出了一道难题。法院怎么解答?群众感受如何?
2020年,全省法院充分发挥云南移动微法院等电子诉讼服务平台优势,全面开展无接触不间断在线诉讼服务,网上立案92343件、跨域立案5393件、网上开庭22132件、网上调解56367件、网上拍卖35836件、电子送达324万次,做到疫情防控与审判执行两不误。
一年来,全省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紧扣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服务云南“三大定位”建设履职尽责,共受理各类案件810110件,审执结769832件,同比分别上升5%和6.9%,结案率95%,经过一二审裁判服判息诉率97.8%。
担当作为:为疫情防控贡献司法力量
2020年2月18日,河口县人民法院审结全省首例涉疫情网络诈骗案,该案从立案侦查、提起公诉到开庭审理、一审宣判仅历时10日;7月9日,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故意杀害两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马建国执行死刑。涉疫犯罪的从严从快审理,为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贡献了司法力量。
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全省法院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第一时间调整工作重心,在严密做好审判场所疫情防控的同时,就打击涉疫犯罪、保障医务人员安全、惩治涉野生动物犯罪发布通告、出台审判指引,从严从快审结涉疫刑事案件856件1123人;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的曹发林等受到法律严惩;发布售卖口罩虚假信息骗取钱财的黄某博、陈某等受到刑事追究。
2020年2月10日,楚雄市人民法院为一家具备卫生防护用品生产资质和生产条件的当地药企对公账户“解冻放行”,并得到申请执行人的认可,全力配合防控疫情,为多年拖欠执行款的该药企赢得自救重生的机会,形成法院极速解封、药企紧急复工、申请执行人理解的多赢态势。短短数月,企业自救成功,并向社区捐赠口罩体现社会担当,法院也顺利执结案件。案件背后折射出法院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观。
在打响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全省法院坚决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及时研究司法对策,妥善处理因疫情引发的合同违约、企业债务等案件1350件,更多采取调解、“活封”等轻缓司法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以和解方式执结涉案金额115亿元的金安桥特大水电站系列案,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忠诚履职:坚决维护边疆安全社会稳定
一年来,聚焦扫黑除恶、严打跨境违法犯罪等重点领域加大打击力度,全省各级法院交出满意答卷。
全省各级法院依法严厉打击跨境违法犯罪,审结越境赌博等跨境犯罪案件7359件13451人,实刑率92.5%,判处有期徒刑5年以上重刑3169人。诱骗我国公民到境外赌博、采取暴力方式勒索钱财的17个犯罪团伙被严惩。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中,各级法院紧盯“案件清结”“黑财清底”,判处涉黑恶案件1247件12474人,结案率99.3%,其中涉黑案件251件4010人、涉恶案件996件8464人,追缴、没收违法所得4.6亿元。一审审结乔某仁等84人涉黑案,杨某周、李某等一批黑社会性质组织首要分子和杨某群、早某光等黑恶“保护伞”受到严惩。
2020年7月16日上午,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缓刑期间见义勇为的社区矫正对象周某聪依法减刑。该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颁布施行以来,云南省第一起社区矫正对象减刑案例,彰显了云南法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创新实践。一年来,全省法院对罪行较轻和认罪认罚的27103名被告人判处非监禁刑;积极推进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指定26890名律师为26831名被告人提供辩护。
公正司法:大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调节经济关系、规范市场秩序的职能作用,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全省各级法院在探索实践中迈出有力步伐。
一年来,全省法院妥善化解经济领域各类商事纠纷118490件。出台加强产权和市场主体权益司法保护意见,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与省工商联联合召开保护民营企业家座谈会,进一步明确保护民营经济司法措施。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829件,依法惩处假冒“昆电工”“云烟”等驰名商标犯罪行为。
各级法院积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时对“僵尸企业”进行破产清算、破产重整,审结破产案件250件,通过盘活企业资产,帮助企业重获新生。积极防范金融风险,参与“昆明小微企业”等融资中介平台借款纠纷化解工作,试点建立“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落实民间借贷利率保护上限规定,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94件,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案件72852件,有序开展“泛亚有色”案集资参与人登记核实工作。
2020年12月31日,全国首例野生动植物保护预防性公益诉讼案件“云南绿孔雀”案二审维持原判,该案坚持预防为主原则,转变“有损害才有救济”观念,向社会传递严格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强烈信号。
围绕服务云南“三大定位”建设,各级法院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审结环境资源案件8180件,判令侵权人补植复绿2073.9亩、支付生态补偿金1443.4万元。在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方面,出台为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意见,在昆明片区设立诉讼服务中心和多元解纷中心,实现全省一级边境口岸全覆盖,审结涉外案件1033件。
司法为民:全力加强民生司法保障
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这是法院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
一年来,全省各级法院审结涉及教育、医疗、消费、婚姻家庭等民事纠纷115065件。保护人民群众“吃住行”安全,非法从境外走私冷冻肉制品的唐某华、高空抛物的杨某武、殴打行进中公交车司机的彭某琼、“碰瓷”勒索他人财物的詹某胜等受到法律严惩。审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38件,倒卖2万余条个人信息的张某航受到刑事追究。
加强对老年人、在校学生和妇女儿童的关爱保护,各级法院步履越发坚定。全省共审结电信诈骗、“校园贷”等案件135件,判处罪犯308人。审结强奸、猥亵类案件1519件,审结拐卖妇女儿童案件88件,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62件,发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97件。
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级法院审结涉“三农”案件4054件,严惩涉扶贫款物犯罪143件349人,骗取扶贫专项资金的王建华等被惩处。
2020年7月1日起,《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条例》公布实施,这是全国首个自治州层面的多元解纷促进条例,云南法院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出硕果。
各级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联动,诉讼与仲裁、公证、行政裁决衔接,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形成边疆民族地区矛盾纠纷化解、基层社会治理的一道靓丽风景线。
各级法院坚持调解优先,提升诉讼服务中心实质解纷功能,设立676个调解工作室,9928名特邀调解员入驻法院参与调解,149个法院全部上线“云解纷”平台,通过委派委托调解,诉前化解矛盾纠纷123490件,司法确认20608件。坚持把调解贯穿诉讼全过程,以调解方式结案187512件,占比53.7%。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2021年,全省各级法院将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奋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云南、法治云南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通讯员 杨帆 记者 陈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