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贵溪法院“四个突出”优化财产保全机制
为切实提升“一站式”多元解纷质效,推动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2020年以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进一步发挥财产保全在民事纠纷化解中的作用,采用“四个突出”方针优化财产保全机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影响。
突出保全团队建设。贵溪法院专门建立保全中心并设置服务窗口,配备法官及辅助人员10人,一站式办理财产保全案件的审查、立案、裁定、实施等工作。对保全案件实行一窗受理,一站通办的集约化模式,2020年以来共办理民事财产保全案件864件,同比增长113%,实际保全到位金额近1.8亿元。
突出便民举措应用。为最大限度便民利民,贵溪法院对涉民生案件加大财产保全适用力度,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当事人缓交保全费3万余元。同时引入保险公司参与财产保全保险担保,累计提供全担保服务260次,有效降低了申请人保全成本。此外,贵溪法院依托智能保全系统积极推广在线保全应用,总计办理在线应用30起,实现业务办理信息化。
突出“以保促调”思路。为有效防止财产转移现象,贵溪法院积极推行财产保全适用,促进案件多元化解。2020年初,贵溪法院受理某物业公司与业务间的物业合同纠纷案并采取了诉讼保全措施,在双方关系高度紧张的情况下,承办法官在房管局的协助下多次组织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2020年经采取保全措施的案件调解、撤诉达200余件。
突出优化营商环境。为给当地营商环境提供优质法治保障,同时充分结合队伍教育整顿中“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贵溪法院在涉企诉讼中科学应用保全措施。首先尽量选择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较小的方式实现保全目的,2020年以来,共对78件民商事案件采取“活封”,“活扣”。其次在诉前保全中重点审查被保全人是否存在银行断贷、财产转移、濒临破产等情况紧急因素,严把诉前保全审查要件。最后是实行善意保全,严禁明显超标的额保全,规范保全置换行为。通过营造协商对话机制,促成案件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