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将乐法院:开展生态修复增殖放流活动
福建将乐法院:开展生态修复增殖放流活动
2021-04-29 16:17:57
中国法院网讯(陈丽娟 傅莹)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4月27日上午,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联合县河长办、白莲镇河长办等部门在白莲镇大里、铜岭等河段与非法电鱼村民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投放鱼苗5000余尾,进一步修复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水域生态系统多样性。
据悉,白莲镇一村民吴某被发现以电鱼的方式捕捞野生鱼类,经教育吴某意识到错误,主动表示愿意出钱购买鱼苗投放,以修复对该地水域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为给当地村民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将乐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庭长及干警前往参与活动,与吴某共同投放鱼苗,并在现场对村民进行普法,结合该院审判过的真实案例,详细讲解了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知识。
今后,将乐法院将进一步贯彻打击与保护并举的司法理念,发展“惩治教育+生态修复”模式,凸显惩治犯罪与生态环境修复并举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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