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中院三举措为群众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开展以来,江西省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以“三项举措”为抓手,以“群众满意最大化”为目标,聚焦提升诉讼服务工作水平,切实为群众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
打造适老诉讼服务模式,努力为群众做好事
“法官同志我想立个案,但是这个自助诉讼服务一体机我实在是用不来啊!”一位老大爷在中院诉讼服务中心着急的询问工作人员。
“老大爷您好,您可以通过敬老助障绿色通道直接办理,请随我来。”
为进一步提升诉讼服务工作水平,鹰潭中院为老年人专门设立了敬老助障绿色通道,主动为办事的老人实现诉讼服务优先办理。此外,对于70周岁以上、体弱多病或身体残疾等出行不便的群众,只需与诉讼服务中心取得联系,法院将指派专人上门提供立案、缴费等诉讼服务。
简化缴费退费程序,切实为群众解难事
长期以来,诉讼费用缴纳流程繁琐,当事人对此反应较为强烈,时常抱怨交费程序繁琐、复杂、耗时长。针对该情况,鹰潭中院以问题为导向,及时出台措施简化诉讼费缴纳程序,切实为当事人解决缴费难的问题。对于在外地的当事人,还可选择在当地转账,将缴费凭证邮寄给立案庭即可。
“以前交诉讼费,要先跑到银行汇款,再把缴费凭证交到法院再等开发票,有时候弄错了还要跑好几趟。现在好了,在立案窗口就能通过刷卡、微信和支付宝缴费,而且当场就开发票,真是方便多了。”一名前来立案的当事人张某感慨。
另一方面,随着受理的案件数量大幅增加,当事人因撤诉、案件调解等产生的诉讼费退费现象随之增多。退费手续是否简便,直接影响当事人的权益。针对当事人普遍反映退费手续复杂的问题,鹰潭中院简化退费手续,出台了新的诉讼费退费操作规程,当事人只需提供指定账户并签字确认即可退费。
“相比之前的退费程序,当事人免去了多次找承办法官、庭长、分管副院长签字审批等环节,简化了审批流程,缩短了办理时间,真正做到让当事人少跑腿。”鹰潭中院立案庭庭长黄景洪解释到。
生效证明说“再见”,真正为群众办实事
为进一步方面群众申请执行和申请再审,减少当事人诉累。鹰潭中院再出实招,由鹰潭辖区法院审理并生效的诉讼案件,申请人在鹰潭两级法院对法院生效裁判申请执行或再审时,不再需要提交裁判文书生效证明。该举措是鹰潭中院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又一利民举措。
“过去,为了开具生效证明,当事人来回穿梭于审判法官和立案窗口之间,可能要跑好几次。现在当事人申请执行、再审时,法院将主动核查案件裁判文书是否生效。”鹰潭中院诉讼服务中心法官助理艾征介绍。
三项举措只是鹰潭中院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出台的二十二项司法便民举措的缩影。下一步,鹰潭中院将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以更扎实的作风、更有力的举措继续推进活动深入开展,彰显法院的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