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航运贷款银行与SPV萨姆莱恩有限公司船舶抵押借款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2020年4月30日以来,先后有德国、瑞典等7家外国当事人和1家香港公司向青岛海事法院申请扣押利比里亚籍“SAM LION”轮,船东未在法定时间内提供担保,并最终弃船。德国航运贷款银行向青岛海事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拍卖船舶,上述8家当事人和“SAM LION”轮21名外籍船员,向青岛海事法院申请海事债权登记并提起诉讼,涉案标的超过2000万美元。
【裁判结果】
青岛海事法院一审判决,萨姆莱恩有限公司偿还德国航运贷款银行欠款本金、利息、罚息共计17134455.69美元;确认德国航运贷款银行对“SAM LION”轮享有抵押权,并有权从该轮拍卖变卖价款中优先受偿。判决作出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其余涉及保险合同、船舶物料与备品供应合同和21名船员工资确权案件,均依法进行了债权确认。21名船员的工资属于船舶优先权,有权从船舶拍卖价款中优先受偿。案涉船舶通过司法拍卖网成功溢价拍卖。
【典型意义】
该系列案的所有当事人均为外国或者香港当事人,案件争议本身与中国内地亦没有连结点,但所有的原告方均向青岛海事法院提出扣押船舶申请并提起诉讼。
新冠肺炎疫情的持续发展对全球航运业和船员群体均产生了重大影响,安排船员换班或遣返成为航运业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SAM LION”轮系列案件的妥善处理,得到乌克兰和菲律宾两国使馆的高度评价,充分体现外方当事人对我国海事司法的认可和信任。海事法院对21名外籍船员积极展开人道主义援助,在疫情防控的同时采取合理可行措施将外籍船员安全、高效遣返,既充分保障了船员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船舶买受人尽快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本案的处理体现了我国作为船舶和船员大国的担当,为妥善处置疫情期间全球性海员换班或遣返难题、帮助航运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提供了“中国方案”。
【一审案号】(2020)鲁72民初18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