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剑川县:“法治副村长”凝聚基层治理“大合力”
2024年以来,大理州剑川县紧盯法治乡村建设创优提质目标,积极贯彻落实省州关于建立“法治副村长”制度加强基层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政法机关在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主力军作用,与村(社区)“法律明白人”结对联动,形成工作协同、整体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让“法治副村长”成为新时期共建、共治、共享法治乡村的重要力量,汇聚基层治理“大合力”。
配强队伍,凝聚基层治理新力量。遵循就近就便、因地制宜原则,优化整合政法单位挂联、干部包村到人、“万名政法干警进万村”、专项普法工作队等相关制度机制,以属地在职在编政法干警为主体,制发《剑川县建立“法治副村长”制度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在全县公、检、法、司4部门中选派政治素质好、熟悉法治工作、履职能力强的93名政法干警与关联的93个村(社区)配置“法治副村长”,实现了全县8个乡镇93个村(社区)一村一“法治副村长”全覆盖,有效推进了“专业资源”向基层延伸下沉,基层法治建设力量得到进一步凝聚。
结对赋能,激发基层治理新动能。坚持“谁派出谁管理”和专业化、法治化相结合的工作原则,体系化推进“群众身边不走的普法队伍”建设,在村(社区)选任“法治副村长”的基础上,与所属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完成“结对子”传、帮、带工作,及时印发《剑川县政法干部与村(社区)“法律明白人”结对子花名册》,“法治副村长”结合专业特长和日常工作实际,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工作方式,指导、协助、督促和服务村(社区)基层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保证每名“法律明白人”都有一名专业的“指导员”,真正做到把专业高效的法治服务落实到基层群众身上,让基层法治建设迸发新的治理动力。截至目前,剑川县已完成93名政法干警与全县568名“法律明白人”结对联动。
发挥作用,谱写基层治理新篇章。坚持“四下基层”认真践行“一线工作法”,深化“普治融合”工作实践,充分发挥“法治副村长”专业优势与“法律明白人”前端优势,要求每名“法治副村长”每年到挂联村(社区)实地开展法治工作不少于2次,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法治讲座,并定期报送工作开展情况,落细落实政策宣讲、法律服务、矛盾排查、纠纷调解、重点对象走访等事项,特别在重点时段、重要节点,针对重点对象、重点区域,对本区域治安突出问题和易引发恶性案件的“酒、财、情、气”等具体问题进行动态分析研判,注重源头预防,强化多措并举,促进基层社会在法治化轨道上实现“前端预防+中端化解+末端处理”。截至目前,93名“法治副村长”共排查矛盾纠纷109件,指导化解矛盾纠纷82件;开展法律法规宣讲101场次,提出意见建议44条。有效发挥了基层法治“引导员”、定分止争“和事佬”、法律服务“践行者”作用。
下一步,剑川县将进一步整合基层法治队伍力量,积极回应群众法治需求,切实做到心往一处想画好“同心圆”,劲往一处使扩大“和谐面”,智往一处谋激发“向心力”,全面提升乡村基层治理能力,推动平安法治剑川建设迈上新台阶。